刊登在大纪元2016年10月7日Lawyers.com的移民法律问答

问答 1. 2. 3.


问答 1.

如果我在美国买块地,可以从美国领事馆拿到签证吗?

作为海外买家,请您为我提供一些答案。作为非美国公民,如果我可以买地,在申请签证时,相对与银行对账单上面的充足资金,产权证明是否会被接受?买地的目的是用于投资,也会盖房居住。

李律师答:

几年前有一项提案,允许在美国购买住宅物业的人以准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国生活,但它最终没有通过。不管你是投资物业还是修建房子居住,它们不会对你获得美国领事馆的签证有甚么帮助。我相信,你可能只能申请观光签证,这需要提供非移民意向的证明。看来没有其它签证类别适合你的计划。

问答 2.

绿卡类别

我有10年的资讯科技(IT)工作经验,雇主愿意为我递交绿卡的申请。我现在是H-1B签证留美,在过去4年来我是领导他人的主要成员。请问我的雇主可以用EB-1类型为我递交绿卡申请吗?

李律师答:

我想您感兴趣的是杰出外籍人士的EB-1A类别。这个类别需要你提供比你上面描述还要多的资格证明。如果你考虑这个类别,你就必须提供至少在三个领域上有根据的证明,如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品奖状,有杰出贡献才能加入的专业领域协会的会员证,你的专业作品刊登在主要出版社或媒体的证明,在专业领域参与评审工作的证明,在相关领域作出具有原始及重大科学贡献的证明,在专业期刊、主要媒体杂志撰写的专业文章的证明,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并有卓越名声的证明,在该专业领域中有超越他人的薪资报酬或其它类似的证明。

问答 3.

替补担保人还是重新排期

我妈妈是美国公民,2001年为我妹妹申请I-130。2009年,美国移民局通知妈妈申请获批,已送到国家签证中心,从此就杳无音讯。我妈妈在2011年去世。2015年3月,我联系全国签证中心、想了解有关情况。他们告诉我,他们没有收到该批准通知。然后我联系移民局,他们告诉我他们会将此送到全国签证中心。然后全国签证中心要文件和费用。我的问题:我应该成为替补担保人,还是自己申请,要求签证中心给予旧的排期?
  
李律师答:

此时,I-130的批准会随著你母亲去世自动撤销。如果你做新的申请,你将无法要求重新使用旧的排期。你也不会自动的顶替你母亲的身份、变成替换担保人。至于在全国签证中心的案件,我假定你妹妹不在美国。为了在合法保持2009年10月的排期,你或其他近亲是必须通知全国签证中心你母亲去世的事情,并要求以人道主义重新恢复这个案件继续办理。最终,你需要收集所有的文件来说服移民局,你妹妹应该可以因人道主义原因移民。请注意,移民局没有公布人道主义案件的时间进度表,但等待审核判决的时间可能很长,比如会超过一年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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